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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五)


[发布:办公室] [日期:2008-12-10 9:21: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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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共享机制,建设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

发展思路:以资源整合、优化配置为主线,共享为核心,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统筹安排的原则,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将平台建设作为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根据各类创新活动的需要,按照不同类型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特点和发展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享模式,实现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高效利用,为推进全社会创新活动提供稳定支撑。

阶段目标:2010年,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数达到250个左右,建设若干大型科学工程或基础设施;搭建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共享平台等为主体框架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立与平台建设和管理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推动建立一批全国性的科学研究共享网络。

1)加强国家研究实验基地建设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在新兴和交叉学科方面填补空白,建设若干学科交叉、综合集成、机制创新的国家实验室。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布局,不断提高运行和管理水平。在生态环境、材料环境腐蚀、地球物理等领域加强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构建国家野外研究站网络体系。加强国家工程中心、中试与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基地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共建共享、流动开放、高效运行的国家研究实验基地体系。

2)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若干为多学科研究服务并具有强大支撑能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整合,推动共享,提高科学基础设施的综合使用效益。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对科技进步的重大需求,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在我国具有相对竞争优势,以及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战略性技术领域,重点加强高性能计算、大型空气动力研究试验、散裂中子源、强磁场装置、大型天文望远镜、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航空遥感系统、结冰风洞、大陆构造环境监测网络、重大工程材料结构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子午工程、地下资源与地震预测极低频电磁探测网、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和农业生物安全研究设施等方面的大科学工程或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科学数据平台、科技文献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和网络科技环境平台建设,构建网络化科技资源共享体系,提高科技资源网络化共享和利用效率。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体系和公益与行业共性技术转化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研究和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国家标准、计量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

5.实施人才战略,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科技人力资源作为最重要战略资源,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不断创新科技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完善适合我国科技发展需要的人才结构,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为提升国家竞争力、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阶段目标:2010年,初步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涌现与成长的体制机制和重视人才、支持人才和关爱人才的环境与氛围;形成一支与国家科技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我国科技活动人员总量达到700万人以上,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为400万人;从事R&D活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全时当量达到130万人年。

1)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建立若干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紧密合作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科技人员薪酬制度。健全和完善吸引留学人才回国和参与科技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改善科技人员的科研和工作条件,提高科技计划中人员费的支持比例,鼓励和规范科技人才的流动与交流。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科学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科技奖励制度。

2)培养和造就多层次、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

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家急需的高级科技人才。配合重大专项实施,制定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计划。制定促进项目、基地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具体措施,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基地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培养人才,支持青年创新人才、跨学科复合人才以及“小人物”的成长,高度关注非共识项目。加大对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和开展人才合作交流的具体措施。加强实验技师等科研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加大相关科技计划对农村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实用技术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科技人才到民营企业、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工作。加强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和水平。

6.营造有利环境,加强科学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

发展思路:以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提升全社会的科普能力,形成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的社会氛围;积极发展创新文化,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创新意识,为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阶段性目标: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兴办科普的局面,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大中型科普场馆,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水平。初步建成创新文化研究和普及的基础平台,在科技界形成和确立良好的道德风范和价值准则,在科技队伍中树立创新价值观、普及创新精神。

1)加强科学技术普及

加强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政府、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各方面的优势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传媒之间的协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科普事业良性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科普法实施细则》和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重点加强面向未成年人、广大农民、城市劳动者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普工作。政府持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引导,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向科普事业投入。实施科普能力建设工程,促进科普创作和科普作品出版,加强科普理论研究和多层次专业科普人才培养,重点加大对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科普基础设施投入的支持力度。继续办好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活动。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科普工作,逐步建立科普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宏观引导。

2)发展创新文化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我国的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充分发挥科技评价和科技奖励在推动自主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宽容失败、追求成功的精神,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7.突出企业主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发展思路:以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坚持明确定位,优化结构,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采取若干重大措施,激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切实加强区域和地方科技工作,有效整合中央、地方科技资源,形成中央、地方科技联动,各区域科技协调发展局面。

阶段目标: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在主要产业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一批工程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形成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紧密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带动形成一批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进一步扩大建立和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初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规律且有效互动的国家创新体系基本框架。

1)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积极发挥经济和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机制,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国家有关科技计划要充分反映企业、产业发展的需求,项目评审要更多地吸纳企业同行参与。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企业联盟牵头承担,或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实施新机制。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类研发机构,特别是鼓励大型企业或主要行业的龙头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努力形成一批集研究开发、设计、制造于一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促进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创新企业集群。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加强合作研究。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加强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加大现有研究开发基地与企业的结合,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并着重建立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的有效机制,整合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完善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技术转移体系,将技术转移作为科技计划和公共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创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打破行业和市场垄断,重视和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生力军作用。国家有关计划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适应中小型企业创新需要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技术交易、产业化服务的平台,营造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深化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其在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中发挥骨干作用,推进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

2)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

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明确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的职责定位。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重点,探索实行理事会制度,完善所长负责制,扩大科研院所的管理自主权,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提高改革验收后人均事业费标准,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一批稳定服务于国家目标的高水平公益科研基地。实施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项目,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的若干重要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研究所。深化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结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以国家目标和产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根据国家重大需求,填补研究领域空白,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研究基地。探索建立对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研究相对稳定的支持方式。研究建立以财政支持为主的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定期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资助强度的重要依据。

3)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

深化国防科研体制改革,以促进军民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有效共享为重点,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军民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政策的协调力度,以组织实施重大专项为突破口,统筹军民科技计划,加大民口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防科技计划的力度,促进军民科技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产品设计制造到技术和产品采购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促进军用和民用科技的双向转移以及军民两用技术的产业化。加强军民科技资源的有效集成,建立军民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有效配置、合理共享的机制。加快国防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国防科研机构的企业化转制,探索促进军民科研结合的管理模式,促进军民创新人才的有序流动和优化组合。

4)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

根据综合协调,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以促进中央与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推动区域紧密合作与互动,促进区域内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重点,围绕区域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区域科技能力。加强区域科技规划工作,发挥中央财政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统筹区域科技资源,形成合理的区域科技发展布局。东部地区加强高技术的研发和基地建设,大力推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的提升与跨越,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中部地区充分发挥区域综合优势,重点提升农业、能源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西部地区综合应用多种科学技术手段,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优势资源,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形成区域创新和新经济增长极;东北地区加强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开拓新兴产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通过重大项目引导,促进跨区域的创新合作和创新联盟建设。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和区域知识扩散中的辐射作用;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对区域创新活动的带动作用和对区域科技资源的凝聚作用

要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强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集成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资源,形成中央和地方联动的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地方科技工作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地方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与社会进步。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加强对县(市)科技信息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市)科技服务和支撑能力,健全县(市)科技机构,推动基层科技队伍的建设。

5)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加强创新服务为重点,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制定出台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建立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鼓励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参与科技中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把依靠中介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对科技中介服务能够承担的工作,积极委托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实施。通过任务委托等方式,培育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服务和协调功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创新,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8.加强科技创新,维护国防安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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