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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计划科] [日期:2009-5-18 8:58: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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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和2009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安排,现就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产业集聚区的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的骨干企业,承担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和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50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二、申请条件

1.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新产品率达到40%以上。

3.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较高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12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5. 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在建设过程中能够保证资金的落实。

 

三、申报材料

1. 参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和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通知公告《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2.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附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签署意见、盖章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推荐文件(注:各县市区认定为县市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方可推荐市级)。

 

五、申报时间

20095152009630

 

六、申报地点

焦作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系人:顿志强       联系电话:(03913569830   

电子信箱:12345jzkj@163.com

                                       

附件: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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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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