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会议程
[发布:焦作市科技局]
[日期:2008-9-2 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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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鉴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和成果完成单位负责人。
二、成果完成单位致欢迎词。
三、成立鉴定委员会并推选鉴定委员会主任1名和副主任1-2名,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四、鉴定委员会主任主持鉴定会。
1、成果完成单位汇报鉴定项目情况。
2、专家质疑。
3、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根据情况可提前考察)。
4、成果完成单位参加人员回避,专家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起草鉴定意见。
五、鉴定意见形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主持会议,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鉴定会上宣布鉴定意见。
六、成果完成单位致词。
七、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讲话。
八、鉴定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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