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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科技局] [日期:2009-6-9 17:18: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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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提升我市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在全省率先实现新跨越,2009年6月2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绘就了我市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蓝图。

 

   《意见》明确了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科技进步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意见》确定了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及新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技术及其产业。生物及新医药领域重点发展创新药物、新型生物疫苗、新型酶制剂、中药现代化等产业,开发乳酸、氨基酸等生物化工产业。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在发展信号传输、光机电产品、信息产品及汽车电子、电子元器件、视听和信息家电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LED灯产业链条和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开发。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及制备技术、优质高效特种耐火材料及产品、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其精深加工技术、高档烫印材料、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及其产业。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技术及其相关产业。二是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培育壮大支柱产业,运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率的生产工艺。以制造业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发挥信息技术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势,对汽车零部件、有色金属冶炼、化工、重大装备制造等产业的研发设计、流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改造升级。着力培育打造和创建七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即汽车零部件基地、造纸装备基地、风电装备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超硬材料及烫印材料为主的新材料基地、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信号传输与光机电产业基地。三是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畜牧业等传统农业。以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为抓手,着力抓好小麦新品种培育、种子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怀药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技术附加值。四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支撑,重点抓好旅游、文化产业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创新,加快信息技术等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逐步推进现代金融、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发展。加速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在线金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等平台的发展。推动数字化社区、网络文化、数字旅游、在线学习及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

 

   《意见》突出了抓好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一是加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力度。针对我市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结合为基本方法,加大力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同时,在重点领域,集中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形成和壮大一批新兴支撑产业。重点培育新型光伏材料、生物及新医药、氟化工、重大装备、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型功能材料及制品、光电、生物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等新兴产业。各县(市)区也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选择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二是全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确立培育重点。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八大领域为基本框架,根据我市实际,确立一批高成长企业,列入重点培育名单予以重点扶持。加大培育力度。引导企业按照高新技术认定条件,加快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加强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协调好银企关系,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密切关注中小企业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加以扶持。完善培育机制。根据企业成长的正常发展轨迹,逐阶段进行不同的培育,从企业扩规模、创牌子、搞研发、增产品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培育措施,形成全方位、多要素、多平台的企业培育机制。三是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积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以支撑产业和骨干企业为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及其他研发机构),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提供平台。到2012年,全市7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都要建立研发中心,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撑产业的骨干企业要全部建立研发中心。积极支持河南理工大学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新突破。四是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和建立创新机制为重点,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特色,推动实施“二次创业”,把高新区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学研结合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和引导工业集聚区和其他各类园区,大力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建立完善公共创新平台,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产业园区要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企业间的专业化协作和强强联合,打造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链。五是培育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要全面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在创新实践中识别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政策导向和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重视人才的培养,要以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的实施、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为依托,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物、科技骨干和创新人才团队。在人才引进方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吸引人才政策,鼓励市内优秀科技人才跨部门流动,吸引市外一流科技人才来焦作创业。在人才使用方面,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大力支持开展创新活动,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六是扩大科技对外合作。用开放的思维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我市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及中直和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多的科学家和科技人才参与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智力,支持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来我市建立研发中心,与我市合作开展研发创新活动。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到国外建立研发机构或与国外机构联合开展研发活动。大力支持我市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限制盲目重复引进,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进口高能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对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技术和产品,给予优先支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根本途径: 一是深化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配备科技副职,不断提高科技服务人员待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合力。深化企业改革,在企业内部建立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鼓励在焦作的高校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民办科研机构,鼓励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动员民间科技力量进行科技创新。二是实行工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机制。修改完善《焦作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实施意见》,每年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支持、评先、奖励企业的主要依据。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三是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机制。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在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领域,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在焦作的高校和科研人员要更加积极主动研究能够支撑产业发展、符合焦作发展需求的应用研究项目。政府科技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开展的研发平台建设、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和有较明确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积极支持我市的企业、和高等院校参与国家技术创新联盟试点建设。我市每两年开展一次焦作与国内著名高校科技创新合作活动,为产学研结合牵线搭桥。四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要把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科技创新活动的根本目的和重要评价指标。政府科技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要把转化应用前景作为重要依据;政府科技奖励要把成果转化应用效果作为重要标准。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高校、科研单位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可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加强科技成果孵化器建设,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焦作市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和信息、咨询、策划、科技资源共享等服务平台,为成果快速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五是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都要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加市本级的科技投入,尽快改变科技投入比例偏低的状况。不断优化科技投入结构,从2009年开始,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市财政逐年加大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投入,除了与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以外,还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不断增加专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执法,用于优秀专利项目、优秀发明人的奖励,用于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广阔的专利项目实施和专利申请资助等工作;鼓励企业创建研发中心,对被评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增加科普经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逐年加大对科普经费的投入。继续实施新产品经费补助;继续开展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工作,每两年评出1-2名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并给予重奖。六是创新企业融资机制。设立高新技术风险创业投资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注入资金力度,主要用于高新技术风险创业投资。发挥风险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以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引导其把投资重点投向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积极筛选基本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辅导培育,搭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鼓励风险创业投资机构发展,风险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份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度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凡经批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所从事的担保业务收入,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七是实施政府采购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首购和订购办法。对我市纳入国家批准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首购、订购。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条件。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八是强化企业和社会科技投入机制。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税务、科技和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认定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合格年度起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政府引导,把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申请政府科技经费支持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放大作用,探索实行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方式,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增加科技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率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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