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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解答“为什么发明专利的授权需要三年时间?”


[发布:知识产权局] [日期:2008-8-31 22:29: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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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市民向焦作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疑问:一项发明专利经过审查到授权需要三年多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能不能快一点。

 

        在此首先澄清一点,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才有资格受理和审批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并非逐级上报的,而是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各省的代办处,我省的代办处设在郑州。专利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国家局或其代办处面交或者邮寄申请文件。面交的文件以面交当天的日期为申请日,邮寄的文件以邮戳日期为申请日。北京市民直接向国家局申请专利所用的审批时间与焦作市市民所需时间是一样的。

 

        发明专利在三种专利中保护期限最长,法律状态最稳定,所以审查授权也最慎重,需要经过初审、实质审查、公开公告等步骤。即使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发明专利的审查授权也要两年半到三年的时间。

 

        以下三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快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的要求:

 

            1.有特别好的市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要求有发改委出具的证明。

            2.涉及专利纠纷急需保护的,要求有受理专利纠纷的执法部门的证明。

            3.涉及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的,要求有合同文本。

 

        符合以上三种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写出书面的加速审查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文件、专利申请文件一齐交省知识产权局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可,会以公文的形式向国家局出具意见。申请人持省知识产权局函件、相关证明文件、专利加速审查申请等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速申请的请求,并缴纳相关加速申请费用。

 

附图:专利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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